2009年5月28日 星期四

別為孩子強出頭

別為孩子強出頭
星期三中午,我在校門口等荳芽下課,這一天她特別晚出來,幾乎已經剩沒幾個學生了,我才看到荳芽一臉悶悶的走出校門...... 「今天怎麼這麼晚?」我問。 「老師留我下來談事情......」不太想再說下去的樣子。 我不再追問,「想吃什麼好吃的,我請妳去吃。」 荳芽嘴角牽動了一下,笑笑。「妳中樂透呀?今天這麼大方......」 我圈住她的肩膀。
「我看妳好像不太開心的樣子......被老師罵啦?」 荳芽搖搖頭。邊走邊跟我說她受的委屈....... 據荳芽說她班上有一位同學已經幾次偷她的東西了,今天那位同學拿了荳芽的橡皮擦,很快的把荳芽的姓名貼紙撕掉、換上她自己的姓名貼,硬說那橡皮擦是她的。有同學告訴荳芽親眼目睹那位同學翻荳芽的鉛筆盒,荳芽覺得已經三番兩次發生類似的事了,深覺委屈。
說著說著,她就哭了...... 我問她:「所以剛剛老師是跟妳談這件事嗎?」 荳芽點頭。「老師說我們沒有辦法證明那個橡皮擦是我的,說不定是那個同學剛好跟我有一樣的橡皮擦,所以,沒辦法這樣就說是她偷我的......」 荳芽說到這裡,泣不成聲。「她之前就拿過我的鉛筆了......而且也有同學看到.......」 荳芽的老師沒有質問那位涉嫌偷東西的同學,而是和荳芽談「沒有證據時,我們不能指稱別人是小偷」。荳芽覺得委屈,我看她這樣也心疼,但我認同老師的作法。

我跟荳芽聊起每一季我都必看的美國影集「CSI」(賭城的才好看,其他的紐約和邁阿密一般而已)。「當CSI的探員在辦一個案子時,他們只相信物證,不太相信證人說的話。為什麼?因為人會考慮到自己的利益或立場而說謊,證物不會說謊。如果一個CSI探員心裡認定某一個人是做壞事的嫌疑犯,但是他一直找不到物證可以證明壞事是這個人做的,他還是得相信他懷疑的這個人沒有做壞事......」 荳芽擦乾眼淚,看我。「那這樣有些壞人不就永遠不會被抓到嗎?」 我點頭。「是這樣沒錯。」 荳芽說:「那不公平!」 「荳芽,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事本來就不是全部都公平的。為什麼妳可以有那麼漂亮的橡皮擦,妳同學沒有?她可能也會覺得這很不公平呀。我們不能什麼都要講絕對的公平,在公平之前,我們可以先講尊重......妳沒有辦法證明妳同學偷妳的東西,那麼,妳只能尊重她的人格,相信她不是小偷。

老師這樣做是對的,萬一橡皮擦真的是她的呢?妳隨便說她是小偷,她會很難過;老師如果隨便就問小朋友『妳有沒有偷人家東西?』小朋友的媽媽是可以來學校告老師的......尊重一個人,我覺得比公平更重要。」 「我尊重她,那她會不會把橡皮擦還我?」還是很在意她的橡皮擦! 「我不知道。」我跟荳芽說:「我只知道妳不能因為覺得自己有損失,就隨便說別人是小偷。」 「那我真是倒楣!以後不帶漂亮的東西去學校了。」荳芽開始想保護自己的方法了。 「妳的同學不會全是小偷,就算有,也不必拿別人可能會做錯的事來處罰自己,妳還是可以做妳想做的事,比如說下次妳不要在橡皮擦貼姓名貼,那一撕就撕掉了,妳可以用原子筆在橡皮擦上寫一個小小的A或是只點一個小點,做一個只有妳自己認得的記號,下次再和同學的東西搞混,就很容易分辨了......」 荳芽笑著說:「對耶~~」開始說了一連串她想到可以用來表示擁有權的暗號方式...... 大約過了一個月後,荳芽很開心的跟我說:「媽媽,那個拿我橡皮擦的同學今天把橡皮擦還我了,她說她想跟我當好朋友、一起玩,問我可不可以......」 我微笑看荳芽。 「媽媽,我想她以後一定再也不會拿我的東西了,我們一定可以當很好的朋友......」荳芽很天真。

「不一定喔~~人,是每天每天都在變的......」我還是把我對人性的的看法跟荳芽分享,雖然我知道她不一定可以理解,也不一定願意這樣相信。 過了幾天,荳芽又氣極敗壞的向我訴苦:「那個拿我橡皮擦的同學又叫誰誰誰不要跟我玩了......」 我依舊只能微笑,傾聽。

欺侮人的蝴蝶 上個月有一天,我接到蝴蝶的老師打來的電話,老師很委婉的告訴我,有一位小朋友的媽媽在聯絡簿上寫她的女兒回家訴苦說蝴蝶要她女兒帶糖果去學校、才肯跟她女兒玩...... 我在上「父母成長課程」時,有媽媽問過我這樣的問題,我還記得那位媽媽很憂心的問我該不該為女兒準備糖果呢?她的女兒大約跟蝴蝶差不多大。我當時回她:「如果女兒很堅持要帶糖果去留住這個朋友,家裡也正好有糖果,就讓她帶吧!讓她自己去感受一下用糖果交朋友的過程是怎麼回事。如果家裡沒糖果,也不必刻意再去買,直接告訴孩子沒糖果,讓她試試看是不是真的沒帶糖果就交不到朋友......」
倒是沒人問過我要是自己的孩子是威脅人家、使壞的那個,媽媽要怎麼辦呢? 在我看來,孩子出現問題時,大人總是慣常以自己的思維來套孩子的狀況,而且那狀況永遠只有絕對的一種──被威脅的孩子肯定是無助的、可憐的,爸爸媽媽心疼之餘,總是急著要為孩子出頭;威脅人家的孩子肯定品格有問題,作父母的,要很羞愧的致歉,並且難過,作老師的,一定要善盡告知家長、糾正孩子的責任...... 處理孩子的問題,真的永遠只能這樣嗎?

我靜靜的聽老師向我敘述過程。然後,我問老師兩個問題:這個被蝴蝶威脅的孩子是個受氣包型的孩子嗎?她和蝴蝶平常的互動如何? 老師說這小女生和蝴蝶一樣強勢,她們兩個在班上都是喜歡爭做大姐頭的女生,所以兩個人時常不對盤。 我要了解兩人平時的互動是希望知道:蝴蝶和她是不是平時就一起玩得很熱絡的好朋友,如果是,我就會猜測莫非她們的友誼一直是以「蝴蝶威脅人家」建立起的?如果兩個人平常就不太在一起玩,蝴蝶為什麼突然會對她做這樣的要求?......

我不一定可以圓滿的處理孩子的紛爭,但我希望理解兩個孩子的真實狀況。唯有充份的理解,我才可能不偏頗的和蝴蝶討論這件事。 我回家問起蝴蝶這件事時,她承認她有要求同學帶糖果來、才要跟對方玩。我問她:「為什麼?她以前有帶過糖果來請妳們吃嗎?妳很想吃她帶的糖嗎?」 蝴蝶回我:「我本來就不喜歡跟她玩,她每次都要跟我爭,還罵我沒教養!媽媽,沒教養是什麼意思?」 「那是不好的話!不要這樣說別人!」看來老師說的兩人平時就劍拔弩張、關係緊張不假。 我又問蝴蝶:「那她如果真的帶糖果來給妳了,妳就會跟她玩嗎?」 「會吧~~勉強......」蝴蝶這樣回我。 「所以妳是真的很不喜歡跟她玩,是不是?」 蝴蝶點頭。

我說:「如果我很不喜歡跟一個人在一起,不管她給我什麼,我還是不跟她在一起。因為,跟她在一起玩,我就是不開心。」 蝴蝶很無奈的說:「可是老師都會說大家要相親相愛、一起玩呀......我就不想呀......」 我自己就是個跟不對盤的人在一起、講三句話就變啞巴的人,所以我可以理解蝴蝶的無可奈何。我們大人自己都有選擇朋友的權利,為什麼卻獨獨不給孩子同樣的權利、硬是要規定他們不管跟張三李四都要相親相愛呢? 「妳可以不跟那個小朋友玩,妳直接跟她說或跟老師說,我不反對,妳可以自己決定妳要跟誰做朋友。但是,就算妳不喜歡這個小朋友,妳也不能跟她說帶糖果來才跟她玩.......妳這樣叫威脅人家!不管對誰,妳都沒有權利這樣做。」

這是我對蝴蝶的「教訓」! 我跟蝴蝶談過這件事後,並沒有再跟老師報告結果,我總是覺得「跟當事人溝通是唯一有效的溝通」。 在這個事件上,我認為我應該對我家的當事人──蝴蝶;另一位小朋友的媽媽應該針對她的當事人──她女兒。而不是一個媽媽向老師抱怨→老師再把抱怨轉達給另一位媽媽;然後,再回來一次,另一位媽媽向老師表達歉意→老師再把歉意轉達回來給抱怨的媽媽。三個大人忙得團團轉、介入、意圖解決孩子的紛爭,最該從這事件中體會學習的孩子們反而置身事外,只被告知了一些言不及義的泛道德教條。

不只是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事件,每日的所見所聞,我深刻的感受到現在父母對孩子交友的憂心所導致的過渡介入,終致令孩子失去了學習自我判斷及回應困境的機會,這樣的情形不因孩子的年紀而有所不同,大家極力的為孩子營造一個較無困難的環境,卻忽略了更重要的問題是:以後孩子所要面對的職場或現實環境遠比現在碰到的這些「誰不跟我玩」要困難許多,我們無法跟著孩子一輩子去為他解決所有問題,現在會心疼,但還是得忍住,讓孩子自己去經歷...... 當大人總是以自己的方式去幫孩子解決問題時,很快的或是幾年之後,我們又會發現「這個問題變形了」,它以一種更厲害的、其他不同的面貌再度出現在我們眼前,如此周而復始...... 我時常聽聞父母為孩子上火線抗議老師、對抗學校,或者只是去學校跟老師關切一下哪個小孩對我家孩子如何如何,這些「告御狀」的父母如果是上了新聞畫面,總是把頭臉包得緊緊的,蝴蝶的老師在跟我敘述這次的紛擾事件時,也是怎麼都不肯對我說出那位被蝴蝶威脅的小朋友是誰(這真的很怪!我回家一問蝴蝶,不也馬上知道那小孩是誰了嗎?)要溝通,不就是要大家面對面、開誠佈公的說出自己的想法嗎?如此隱晦,為的是哪樁? 不管是被欺侮的荳芽或是欺侮人的蝴蝶,我從沒有因為這些事找過老師。小孩的紛爭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過幾分鐘、他們就雲淡風輕、又玩在一起了。真的有必要討論,還是讓孩子自己來說吧!爸爸媽媽實在不需要花這麼寶貴的時間去學校跟老師討論這些小孩的誰要跟誰好、誰不跟誰好。

面對孩子跟別人的紛爭,我通常只跟孩子分享她們內心的感受和我的看法。而我的看法其實也不重要,所以我也不以我的看法來左右她們接下來要採取的行動。一向被尊重的孩子,終有一天,她也會學到如何尊重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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